1982年1月2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作出《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》。指出,要使企业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好坏直接联系,把责、权、利三者统一起来。
1983年1月2日,中共中央发出《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》指出: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,打破了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,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,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农业转化。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,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。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,必将使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。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,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。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关键是,通过承包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。要按照我国的国情,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、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,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农业发展道路。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:实行生产责任制,特别是联产承包制;实行政社分设。
2014年1月2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》。指出,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,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;提出抓紧构建新形势下以我为主、立足国内、确保产能、适度进口、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。
2018年1月2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。6月26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