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推荐先进典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5-13

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使全校党员学有标杆、行有示范,引导全校党员从身边人学起、从身边事做起,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往深里走,汇聚起推进学校改革建设的强大力量,拟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,现将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范围

1.优秀教师

2.优秀辅导员

3.优秀在校大学生

4.优秀管理人员

二、推荐条件

(一)优秀教师:为人师表,严谨治学,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,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,教育教学成绩显著,受到学生信任、尊敬和爱戴。

(二)优秀辅导员:认真履行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中的各项工作职责,工作有思路、有创新,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,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在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。

(三)优秀大学生: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学校腾迁建改工作中积极发挥带头作用,重点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自强之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标兵等获得者中推选。

(四)优秀管理人员:在我校腾迁建改、整合融合重点工作、党史学习教育,以及各项管理服务中爱岗敬业、努力工作、顾全大局、甘于奉献,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

三、推荐程序

(一)各二级学院、各单位、各部门根据推荐条件认真选拔、择优推荐,真正做到“立得住、推得开、学得来”,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。

(二)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,确定具有典型性的宣传报道人选。

四、材料报送及要求

(一)各党总支报优秀教师、辅导员、学生各一名,各思政部、公共课部门报优秀教师一名,党政部门各报优秀管理人员一名。

(三)各二级学院、各单位、各部门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《先进典型推荐表》(纸质材料、电子材料均需提供),并务必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(行政楼809室),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08024560@qq.com。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,附必要图片及影像资料。

五、宣传展示

党委宣传部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校园宣传栏等媒介,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,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进行推广。拟推出专题宣传报道10-15期,每周完成一期。

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5月12日

附件1:

先进典型推荐表

姓名


性别


一寸照片


出生年月


民族



政治面貌


联系电话



工作单位(所在班级)及职务(职称)


近五年所获荣誉(学生为近三年)


(详细事迹另附页)

所在

单位

意见

盖章

年 月 日